辦公室經常接到一些諮詢,說有地位、名頭很高的人和一般上師級的人,也有目前未教學生的一些人,他(她)們以第三世多杰羌佛第三世多杰羌佛家人的名義,要求弟子們出錢供養、要求弟子們辦某件事,或者是他(她)們自己要達成某種目的,就說第三世多杰羌佛要他(她)們做的、或者是第三世多杰羌佛同意了的,諸如此類種種藉用名義說假話的行為,乃至說:在新加坡和中國上海買樓房等,或讓佛弟子把自己的房產、汽車、名貴物件供養出來,聲稱是為供養第三世多杰羌佛或家人或所辦的事。乃至還說,第三世多杰羌佛對聲稱者下達了特別的特權法旨:他(她)本人地位特殊,由於其成就轉世身份很高,是不屬於公告規定範圍的人,隨時都與第三世多杰羌佛通電話,直接接受第三世多杰羌佛安排,他(她)為第三世多杰羌佛和家人集資、募供養買房地產的事是發了誓的,不但不能對第三人說,而且買的產業也要用他(她)本人的名義辦理產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