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有兩件邪惡行為,佛教徒們不可依從,否則終生葬送,這是從本質上嚴重脫離了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法《解脫大手印》的心髓。

  第一件,公眾號《楞嚴頻道》上有人發文,標題為《不殺生對蚊蠅等小蟲如何處理》,其內容大意是:提前三天請佛菩薩讓牠們搬家,三天後不搬就不關自己的事了,就可以噴殺蟲劑了。這徹底違背了釋迦牟尼佛佛教教法的根本原則——大悲為本、眾生平等,是活脫脫的故意殺生,無間地獄重罪。比如我現在對佛菩薩說:“請你搬家,否則三天後我們就要對你用刀了,把你殺了。”你覺得很好嗎?我們是正確的行為嗎?還是佛教徒嗎?這樣的人,其身心還有絲毫菩薩成份嗎?這是同樣一個道理,眾生平等,是指眾生無論大與小,只要有殺害牠們的心,就已經不是佛教徒,而是魔妖行為了。再說,你一個如此墮落邪惡的凡夫,有什麼資格請佛菩薩讓牠們離開呢?你有這個善行道德請動佛菩薩嗎?因此,這是極度邪惡的妖言!!!行人切記不可沾邊,否則必墮惡道,詳見《了義佛旨》,否則,精進勤修諸佛聖法,一無受用成就,也許你這樣的鈍根惡殺之人,連《了義佛旨》都沒有資格領受。